2月10日晚间,云南省纪委监委消息显示,中信银行昆明分行原党委书记、行长林争跃被开除党籍和公职。
据通报,林争跃长期多次收受贵重礼品、大额礼金,长期违规占用周转住房,出入私人会所;多次向下属索要大额财物,套取金融机构低息贷款转贷授信客户牟利;干预银行信贷事项,违规发放贷款;“靠银行吃银行”,甘于被“围猎”甚至主动寻租,利用职务便利和职务影响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巨额贿赂,隐瞒不报境外存款,是隐性腐败和期权式腐败的典型。
搞两面派、做两面人
隐性腐败和期权式腐败典型
据上述银行纪委、昆明市监察委员会消息:日前,中信银行纪委、昆明市监察委员会对中信银行昆明分行原党委书记、行长林争跃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。
经查,林争跃存在以下问题:
——身为国有控股金融企业党员领导干部,丧失理想信念,毫无政治意识,搞两面派、做两面人,处心积虑对抗组织审查;不正确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,污染所在单位政治生态;
——罔顾中央八项规定精神,长期多次收受贵重礼品、大额礼金,长期违规占用周转住房,出入私人会所;违背组织原则,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;践踏廉洁底线,多次向下属索要大额财物,套取金融机构低息贷款转贷授信客户牟利;
——道德品行败坏,长期与他人保持不正当性关系,对配偶、子女失管失教;
——滥用职权,擅权妄为,在重大经营决策方面独断专行,干预银行信贷事项,违规发放贷款;贪婪无度,违反国家法律法规,在下属机构套取公款并占为己有;
——“靠银行吃银行”,甘于被“围猎”甚至主动寻租,利用职务便利和职务影响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巨额贿赂,隐瞒不报境外存款,是隐性腐败和期权式腐败的典型。
通报指出,林争跃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、中央八项规定精神、组织纪律、廉洁纪律、工作纪律、生活纪律,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、违法发放贷款、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等犯罪,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手不收敛不知止,性质严重,影响恶劣,应予严肃处理。
依据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》等有关规定,经上述银行党委研究,给予林争跃开除党籍、开除公职处分;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。经昆明市监委研究决定,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,所涉财物随案移送。
曾任中信银行董秘
被取消高管任职资格十年
公开简历信息显示,林争跃出生于1963年6月,于江苏省电视大学获得金融专业学士学位,后于北京大学获得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学位。
林争跃早期曾在工行南京分行工作多年,在2004年加入中信银行,出任南京分行稽核部副总经理,一年后前往总行合规审计部出任总经理助理,后成为合规审计部总经理。
2009年7月,林争跃开始负责中信银行长春分行筹备工作,并在同年9月出任长春分行行长,任职两年有余。2011年11月,林争跃回到中信银行总行,出任董监事会办公室主任兼办公室主任,同年12月起担任中信银行董事会秘书,2012年被《理财周报》评选为“2012中国上市公司最佳董事会秘书”。2013年3月起,林争跃兼任中信银行昆明分行行长。
中信银行2012年报披露,林争跃是中国经济师、美国注册财务策划师(RFP)、美国企业理财顾问师(CFC),在中国银行业拥有29年从业经历。
林争跃在中信银行出任董秘的时间较为短暂,2013年5月,该行公告称,因内部工作调动原因,林争跃辞去董事会秘书职务。
2017年11月,原云南银监局发布行政处罚信息显示,中信银行昆明分行因六大问题,被一次性罚款240万元,具体包括:未按监管要求及时报送案件风险信息及案件确认信息;内控失效,柜面业务管理失控、违规操作引发严重风险;违规代客户办理理财产品申购业务;支行违规办理并核算非结算性同业存款业务;未严格进行贷款用途审查及支付管理,大额贷款资金长期滞留未经使用即收回;违规批量处置个人不良贷款,报表反映不真实。
除对该分行处罚外,林争跃对履行案件防控及经营管理责任不力,对分行内控失效,柜面业务管理失控、违规操作引发严重风险,对未按监管要求及时报送案件风险信息负有领导管理的直接责任,被取消银行业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十年。
2022年9月,“清风云南”通报,林争跃涉嫌严重违纪违法,接受该行纪委纪律审查和昆明市监委监察调查。(金融人事mini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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